二、热河、绥远、察哈尔特别区域
北京政府时期省级行政区划方面最大的变迁当推热河、绥远、察哈尔等特别区域的创立,为以后这些地区的建省铺平了道路。
清代直隶、山西两省的北部地区汉、蒙杂居,在行政机构方面既有两省的辖县,又有隶属于理藩院的蒙旗,体制不 一,辖区互相重叠交错。民国二年11月,大总统批准以山西归绥道所属12县暨内蒙古乌兰察布、伊克昭2盟区域置绥远特别区域,以绥远都统统辖各县暨蒙旗事务 (15)。民国三年1月置热河特别区域 (16)。6月设立察哈尔特别区域 (17)。由于“热河、绥远、察哈尔各属僻在边陲,毗连蒙境,诚恐直隶、山西巡按使驻 扎之处相距辽远,难以控制,故特为划分,由各该都统、将军直接管辖。惟热河、绥远、察哈尔均系边圉重镇,军 事、民政极为冲繁,绥远城将军着改为绥远都统,俾与热河都统、察哈尔都统名称划一,并于热河都统之下设署热 河道尹一缺,绥远都统之下设置绥远道尹一缺,察哈尔都统之下设置兴和道尹一缺,各该道尹均治理民政,兼管蒙旗事务,以专现成” (18)。7月6日,大总统颁布《都统府官制》、《热河道、绥远道、兴和道区域表》, 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这三个特别区域的行政制度与行政区划。热河都统驻承德县,辖承德、滦平等14县和经棚设 治局,境内另有卓索图、昭乌达2盟和锡埒图库伦喇嘛游牧地。绥远都统驻归绥县,辖区包括原山西省归绥道所辖 归绥、萨拉齐等8县,境内另有(归化)土默特左右翼旗,以及乌兰察布盟6旗(四子部落、茂明安、喀尔喀右翼 、乌喇特前、乌喇特中、乌喇特后)与伊克昭盟7旗(鄂尔多斯左翼中、鄂尔多斯右翼前、鄂尔多斯左翼后、鄂后 多斯左翼前、鄂后多斯右翼后末、鄂尔多斯右翼中、鄂尔多斯右翼后)。察哈尔都统驻张北县,辖境包括原直隶省 口北道所辖张北等3县,以及原绥远特别区域所辖丰镇等4县,境内另有内蒙古锡林郭勒盟10旗(乌珠穆沁左、 乌珠穆沁右、浩齐特左、浩齐特右、苏尼特左、苏尼特右、阿巴噶左、阿巴噶右、阿巴噶那尔左、阿巴噶那尔右) ,及察哈尔部的察哈尔左翼4旗(正白、镶白、正蓝、镶黄)、右翼4旗(正黄、正红、镶红、镶蓝),以及各旗牧厂和达里冈厓牧厂、商都达布尔逊牧厂。